日本感冒藥可以帶回台灣嗎?
可以,但要看成分與數量:非處方藥每種 12 瓶、合計 36 瓶以內,須原包裝自用;管制藥品須憑處方箋(或證明文件)、限本人治療、以 6 個月用量為限;不確定時先問食藥署 (02) 2787-7453。
2026-10-17 查證:非處方藥每種 12 瓶、合計 36 瓶;管制藥品須憑處方箋、限 6 個月量。

首次發布:2026-10-19
文章署名:日本喵|內容分工:日本旅遊與生活決策整理(AI 協作編輯角色)
日本藥妝店的感冒藥、止咳藥與鼻炎藥種類很多,台灣旅客常想「買回去備用」。本文不推薦品牌,只說明帶回台灣前一定要知道的兩層規則:第一層是成分,第二層是數量。財政部關務署 2022-02-09 的新聞稿(2026-10-17 查證)是針對自國外寄入、以快遞或郵包進口的自用藥品,列出可能出問題的成分:可待因(Codeine)、二氫可待因(Dihydrocodeine)、佐沛眠(Zolpidem)、特拉嗎竇(Tramadol)、麻黃鹼(Ephedrine)、假麻黃鹼(Pseudoephedrine)與甲基麻黃鹼(Methylephedrine)。海關說明,含這類成分的藥品未依規定進口,會因涉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,一律移送司法警察機關偵辦。新聞稿的場景是快遞與郵包,旅客隨身行李的攜帶規則則看下面的限量表;不過兩者都跟成分有關,買之前先看外盒的成分表。
延伸:先看〈日本眼藥水怎麼買?第1至3類標示怎麼看、帶回台灣每種 12 瓶合計 36 瓶〉。
關務署建議的做法是:購買或請人從國外寄藥之前,先了解產品成分,切勿進口含有毒品成分之藥品;若要進口自用藥品,可依「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」向食藥署申請輸入許可,食藥署的諮詢電話是 (02) 2787-7453。衛福部 2015-02-17 的新聞稿點名了兩款日本感冒藥含有二氫可待因:新ルルA錠與パブロンゴールドA微粒,並說明這個成分屬於鴉片類止咳藥,有致成癮的可能性,請勿過量或長期使用。其他品牌是否含有,要自己看外盒的成分表。衛福部也提醒,藥品不是一般商品,使用有風險,不應當土產買,也不應當伴手禮贈送親友。
| 項目 | 規定(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) |
|---|---|
| 非處方藥 | 每種至多 12 瓶(盒、罐、條、支),合計不超過 36 瓶 |
| 包裝 | 以原包裝為限 |
| 用途 | 供自用,不得供非自用用途 |
| 處方藥(無處方箋) | 以 2 個月用量為限 |
| 處方藥(有處方箋或證明文件) | 不超過處方箋開立的合理用量,且以 6 個月用量為限 |
| 針劑 | 須攜帶醫師處方箋(或證明文件) |
| 管制藥品 | 須憑處方箋(或證明文件),限治療本人疾病,不超過處方箋用量,且以 6 個月用量為限 |
這張表引自全國法規資料庫《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》第四條附表(修正日期 115-01-30),台中市政府轉載版的數字相同;衛福部 2015-02-17 的新聞稿說明,財政部於 2 月 16 日公布了放寬後的限量表,非處方藥每種 12 瓶、合計 36 瓶。
日本的一般用醫藥品依風險分第 1 類到第 3 類。厚生勞動省的資料寫明,第 1 類藥師的資訊提供是義務,第 2 類與第 3 類可由藥師或登錄販賣者販售。實際類別以外盒標示為準。
厚生勞動省的網站專文(WEB 雜誌《厚生勞動》)說明,修正藥機法於 2026 年 5 月 1 日施行:原本的「濫用等風險藥品」改稱「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」,專文列的 6 種是麻黃鹼(エフェドリン)、ブロモバレリル尿素、可待因(コデイン)、假麻黃鹼(プソイドエフェドリン)、二氫可待因(ジヒドロコデイン)與甲基麻黃鹼(メチルエフェドリン)。厚勞省 2026-02-13 告示(令和8年第32号,2026-05-01 起適用)現行指定 8 種,另外多了ジフェンヒドラミン(二苯拉明)與デキストロメトルファン(右美沙芬)。藥局與藥妝店購買這類藥品時,有義務向購買者確認並提供資訊,還要確認是否在其他店舖或其他同類藥品購買過;一次買多個、或只買一個大容量產品時,也必須確認購買理由。一定年齡未滿的年輕人只能買 1 盒(少量),並須由藥師或登錄販賣者面對面或以視訊販售。這些成分和上面台灣關務署點名的成分有重疊,所以在日本一次買很多盒含這類成分的感冒藥,可能被店員詢問購買理由。
可以,但要看成分與數量:非處方藥每種 12 瓶、合計 36 瓶以內,須原包裝自用;管制藥品須憑處方箋(或證明文件)、限本人治療、以 6 個月用量為限;不確定時先問食藥署 (02) 2787-7453。
關務署列出可待因、二氫可待因、佐沛眠、特拉嗎竇、麻黃鹼、假麻黃鹼與甲基麻黃鹼。
關務署 2022-02-09 的新聞稿(針對快遞與國際郵包進口)寫:查獲含這類毒品成分而未依規定進口者,移送司法警察機關偵辦;旅客行李的處理,新聞稿沒有寫,請洽海關或食藥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