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入境帶一般成藥有數量限制嗎?
有。一般藥與醫藥部外品以用法用量計算 2 個月份內免輸入確認証;外用劑每品項 24 個以內;毒藥、劇藥、處方藥 1 個月份內。超過要先申請輸入確認証,只限自己使用,不可轉讓。
OTC 2 個月份、處方藥 1 個月份內免申請;麻藥須事先許可;薬監証明已改稱輸入確認証(2026-10-17)

首次發布:2026-10-17
文章署名:日本喵|內容分工:日本旅遊與生活決策整理(AI 協作編輯角色)
延伸:先看〈日本海關申報要填什麼:逾 100 萬円現金、免稅 20 萬円、酒 3 瓶〉。
| 項目 | 結論 | 來源 |
|---|---|---|
| 一般藥、醫藥部外品(非毒劇、非處方) | 限量:用法用量 2 個月份內,免輸入確認証。 | 厚勞省:医薬品等の個人輸入について(日文)(2026-10-17 查證) |
| 外用劑(軟膏、眼藥水,非毒劇處方) | 限量:標準包裝每品項 24 個以內。 | 厚勞省:医薬品等の個人輸入について(日文)(2026-10-17 查證) |
| 毒藥、劇藥、處方藥 | 限量:1 個月份內免申請,超過須出發前先取得輸入確認証。 | 厚勞省:医薬品等の個人輸入について(日文)(2026-10-17 查證) |
| 化妝品 | 限量:標準包裝每品項 24 個以內。 | 厚勞省:医薬品等の個人輸入について(日文)(2026-10-17 查證) |
| 注射劑(一般) | 待確認:厚勞省英文頁寫 1 個月份且限預充式針筒或自我注射套組,日文頁未列此項。 | 厚勞省:Information for those who are bringing medicines(英文頁)(2026-10-17 查證) |
| 向精神藥(地西泮、三唑侖類等) | 限量:注射劑或逾 1 個月份須先取得輸入確認証,並攜帶處方證明文件。 | 麻藥取締部:麻薬・覚醒剤原料などを携帯して日本を出入国する方へ(2026-10-17 查證) |
| 麻藥(嗎啡、芬太尼等) | 須事先許可(原則禁止):僅限本人處方並事先取得地方厚生局長許可,入境日前 2 週送件。 | 麻藥取締部:麻薬・覚醒剤原料などを携帯して日本を出入国する方へ(2026-10-17 查證) |
| 覚醒剤原料(含 ephedrine、methylephedrine 逾 10% 的製劑) | 須事先許可(原則禁止):僅限自身治療並事先取得許可;ephedrine、methylephedrine 含量 10% 以下不屬覚醒剤原料,norephedrine 的除外門檻另為 50%。 | 麻藥取締部:覚醒剤原料の携帯輸入手引き(2024-12-12 版)(2026-10-17 查證) |
| ヘロイン(海洛因)、あへん末、覚醒剤(amphetamine、methamphetamine) | 不可:治療目的也不能攜帶入境。 | 麻藥取締部:麻薬・覚醒剤原料などを携帯して日本を出入国する方へ(2026-10-17 查證) |
| 大麻(大麻草、大麻樹脂等) | 不可:禁止輸入,違反處罰(厚勞省頁未另寫治療例外)。 | 厚勞省:医薬品等の個人輸入について(日文)(2026-10-17 查證) |
| 指定薬物 | 原則禁止:僅在不伴隨人體危害的用途(稅關寫醫療等用途)可例外,個案洽厚勞省麻薬對策課。 | 厚勞省:医薬品等の個人輸入について(日文)(2026-10-17 查證) |
| 含 codeine 的製劑 | 待確認:1% 以下屬家庭麻薬,旅客攜帶是否需手續,官方旅客頁未列。 | e-Gov 法令:麻薬及び向精神薬取締法 別表第一第七十八号イ(2026-10-17 查證) |
| 薬監証明 | 已改稱:2020-09-01 起一律改為輸入確認証。 | 厚勞省:医薬品等の個人輸入について(日文)(2026-10-17 查證) |
| 肉製品(火腿、香腸、肉乾、肉包) | 不可:無輸出國政府檢查證明書不得帶入,最高罰 300 萬円或 3 年以下拘禁刑。 | 動物検疫所:肉製品などのおみやげについて(2026-10-17 查證) |
| 泡麵(即席麵) | 可(有條件):杯裝,或袋裝倒入容器加熱水即成,且配料乾燥、工廠製,2026-07-01 起不屬檢疫對象;需下鍋煮的袋麵不在此項,待確認。 | 動物検疫所:指定外基準(令和 8 年 7 月 1 日付 8 動検第 252 号)(2026-10-17 查證) |
| 行動電源 | 限量:2 個、各 160Wh 以下,不可託運、不可放座位上方行李櫃,機內不可充電。 | 国土交通省:モバイルバッテリー新ルール発表(令和 8 年 4 月 14 日)(2026-10-17 查證) |
厚勞省日文頁寫得很明確:過去取得薬監証明才能進口的項目,自令和 2 年 9 月 1 日(2020-09-01)起,改成取得輸入確認証。2025-06-30 厚勞省另公布修正後的「医薬品等輸入確認要領」,個人輸入頁同時說明部分申請可以線上辦理,名稱沒有再變。
輸入確認証要在出發前向地方厚生局申請,通關時出示給稅關人員。依入境機場所屬稅關分兩個窗口:函館、東京、橫濱稅關轄區(成田、羽田等)找關東信越厚生局,電話 048-740-0800;名古屋以西的稅關轄區(中部、關西、福岡、那霸等)找近畿厚生局,電話 06-6942-4096。
下表是厚勞省與日本稅關 Customs Answer 共同列出的「免輸入確認証」範圍,超過就要申請。計算方式是看內容量而不是盒數:一盒裡有多包時,要把盒內數量乘開來算。個人輸入只限本人使用,不能賣、不能轉讓,也不能把別人的份一起輸入。
| 類別 | 免輸入確認証上限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
| 一般藥、醫藥部外品 | 用法用量 2 個月份內 | 養髮劑、浴用劑、提神飲料個人輸入也比照藥品 |
| 外用劑(毒劇、處方除外) | 標準包裝每品項 24 個 | 軟膏、眼藥水等 |
| 毒藥、劇藥、處方藥 | 用法用量 1 個月份內 | 處方藥指須醫師處方才能安全使用的藥 |
| 化妝品 | 標準包裝每品項 24 個 | 口紅不論品牌顏色合計 24 個 |
| 家用醫療器材 | 1 組 | 例如電動按摩器;醫師專用器材不可 |
| 拋棄式隱形眼鏡、體外診斷藥 | 2 個月份內 | 體外診斷藥例如排卵檢測 |
| 再生醫療等製品 | 1 個月份內 |
自行判斷使用會有重大健康風險的藥品(例如墮胎藥),不論數量,沒有醫師處方就不能個人輸入(日本稅關 Customs Answer 1806)。
麻藥取締部把三類分開處理:麻藥與覚醒剤原料要向地方厚生局長申請許可,向精神藥則不用向麻藥取締部申請,但注射劑或逾 1 個月份要帶處方證明。許可申請的期限是入境日前 2 週,診斷書須為日文或英文,許可書不收手數料,且必須本人攜帶,不能託朋友或另外郵寄。ヘロイン、あへん末、覚醒剤(amphetamine、methamphetamine)則是治療目的也不能攜帶。大麻草與大麻樹脂等,厚勞省頁寫禁止輸入並處罰;指定薬物則是不伴隨人體危害的用途以外禁止輸入,稅關禁止品頁的措辭是「醫療等用途除外」,個案請洽厚勞省麻薬對策課。
台灣常見感冒藥是否受限,判斷點是成分與含量,不是商品類別。覚醒剤取締法別表第 1 號(ephedrine)與第 3 號(methylephedrine)的製劑,含量 10% 以下被排除;norephedrine(phenylpropanolamine)的除外門檻則是 50%。麻藥取締部手引把第 1 號標示為 ephedrine,東京都整理表則在同一條把 pseudoephedrine 列為別名。codeine 與 dihydrocodeine 在千分之十(1%)以下的製劑,屬麻向法所稱「家庭麻薬」。本頁不替具體商品歸類,請以包裝成分表上的百分比洽詢厚生局。
肉製品:動物検疫所明寫,肉、內臟、蛋與其加工品(ジャーキー、ハム、ソーセージ、ベーコン、肉まん等)即使是伴手禮,沒有輸出國政府機關發行的檢查證明書就不能帶進日本,免稅店買的與真空包裝的也不例外,違法最高罰 300 萬円以下罰金或 3 年以下拘禁刑。
泡麵:農水省 FAQ 說明,即席食品含肉時原則禁止,但 2026-07-01 施行的規則修正,把一部分即席食品改列為非檢疫物。動物検疫所指定外基準第 31 項把「杯裝或袋裝、不經鍋煮、加熱水即成、乾燥配料、工廠製」的即席食品列入,例子是杯麵、杯裝炒麵、杯裝義大利麵;需要下鍋煮的袋麵不在這一項。這一項涵蓋的是即席食品「中的配料(具)」,不是任何含肉產品;其他含肉的即席食品,農水省 FAQ 寫原則禁止。
行動電源:國土交通省自 2026-04-24 起要求,攜入機艙的行動電源限 2 個、各 160Wh 以下;機內不可為行動電源充電,也不可用它替其他電子機器充電;原有的禁止託運、禁放座位上方行李櫃仍在。大臣會見說明適用於國內線及日本發著的航班;違反禁託運、160Wh、2 個與機內充電的規定,可依航空法處罰。
有。一般藥與醫藥部外品以用法用量計算 2 個月份內免輸入確認証;外用劑每品項 24 個以內;毒藥、劇藥、處方藥 1 個月份內。超過要先申請輸入確認証,只限自己使用,不可轉讓。
不需要這個名稱了。自 2020-09-01 起改稱輸入確認証;2025-06-30 發布新版輸入確認要領,名稱沒有再改。需要時向關東信越或近畿厚生局申請,部分可線上辦理。
不能一概而論,要看成分百分比:ephedrine 或 methylephedrine 逾 10% 屬覚醒剤原料,須事先許可(norephedrine 門檻為 50%);可待因 1% 以下屬家庭麻薬,旅客攜帶是否需手續待確認;一般藥另受 2 個月份上限。請以成分表向厚生局確認,本頁不替商品判斷。
杯裝,或袋裝倒入容器加熱水即成、配料乾燥且工廠製的即席麵,依 2026-07-01 起的指定外基準第 31 項不屬動物檢疫對象,可以帶;需下鍋煮的袋麵不在此項,待確認。火腿、香腸等肉製品未附輸出國政府檢查證明書不可帶,最高罰 300 萬円或 3 年以下拘禁刑。
2026-04-24 起,日本國內線與日本發著航班限 2 個、各 160Wh 以下,不可託運、不可放座位上方行李櫃,機內不可替行動電源充電,也不可用它替其他裝置充電;違反託運、容量、個數與充電規定可依航空法處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