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入境可以帶幾瓶酒?
免稅總量每人 1.5 公升,不限瓶數;兩瓶 720ml 共 1.44 公升在上限內。
台灣入境免稅酒量每人 1.5 公升(2025-01-25 起),一升瓶 1.8 公升單瓶就超量。

首次發布:2026-10-19
文章署名:日本喵|內容分工:日本旅遊與生活決策整理(AI 協作編輯角色)
買日本清酒帶回台灣,限制其實不在日本,而在台灣海關。財政部全球資訊網(2026-10-17 查證)公告:入境旅客的免稅酒類上限,從每人 1 公升調升為 1.5 公升,自民國 114 年 1 月 25 日(2025-01-25)起實施,而且要年滿 18 歲才可以攜帶自用酒類。調整前的數字是 1 公升;關務署 2019 年的舊稿還寫著 1 公升與年滿 20 歲,與財政部現行的 1.5 公升與 18 歲不同,以財政部的新規為準。
| 酒瓶 | 容量 | 單瓶是否超過 1.5 公升 |
|---|---|---|
| 四合瓶 | 720ml | 否,2 瓶共 1.44 公升在上限內 |
| 一升瓶 | 1.8 公升 | 是,單瓶就超過 0.3 公升 |
| 300ml 小瓶 | 300ml | 否,5 瓶剛好 1.5 公升 |
免稅量是以「總容量」計算,與瓶數無關:關務署頁面寫的是「不限瓶數」。所以 2 瓶四合瓶(共 1.44 公升)可以免稅帶回;買一瓶一升瓶(1.8 公升),就超過免稅量 0.3 公升,必須主動申報。
關務署頁面的說明是:成年旅客攜帶的酒類超過免稅量,可以申請完稅放行,上限是酒類 5 公升(不限瓶數)、捲菸 1,000 支、雪茄 125 支或菸絲 5 磅;再超過就需要菸酒進口業許可。未申報的超量酒類會被沒入並罰款,關務署 2019-10-08 的舊稿只寫每公升酒 2,000 元;財政部頁(2025-04-15)則寫,未申報被查獲者,除超過免稅數量的酒類被沒入外,另依酒精成分每公升處新臺幣 500 元或 2 千元罰鍰。一般行李的免稅額(2024-06-26 起為 NT$35,000)不包含菸酒,酒類另外按上述規則處理。所以酒類超量就走紅線檯主動申報,不要走免申報線。
日本國稅廳的「輸出酒類販賣場制度」說明(2026-10-17 查證):酒類製造者可以在自己的酒類製造場,對非居住者的外國旅客銷售自己製造的酒類,且不含酒稅與消費稅,賣方必須保存購買紀錄。該頁同時公告,令和 8 年(2026)11 月 1 日起,這個制度改為「退稅方式」;已經在 10 月 31 日前提出必要文件的賣方不需重新辦理。所以 11 月 1 日前後買酒,結帳方式可能不同,請在店內確認。國稅廳該頁寫明,這項改制是配合輸出物品販売場制度一起移行為退稅方式;一般免稅店的新制細節,請看本站的退稅購物篇。
財政部 1.5 公升調整頁寫明,超過免稅數量的旅客要走紅線檯,並在酒類 5 公升內(不限瓶數),扣除免稅酒數量 1.5 公升後,經海關查驗徵稅放行。也就是說,5 公升是總量上限,免稅的 1.5 公升已經包含在內,需要補稅的部分最多是 3.5 公升。換算成瓶數:6 瓶四合瓶(720ml)共 4.32 公升,其中 2.82 公升要補稅,仍在 5 公升內;7 瓶是 5.04 公升就超過上限。一升瓶 2 瓶共 3.6 公升在上限內,3 瓶是 5.4 公升就超過。以上是本站依官方上限做的簡單換算,實際補稅金額要看海關現場計算。同一頁另載明,大陸地區酒類目前未開放進口,限量只有 1 公升。
免稅總量每人 1.5 公升,不限瓶數;兩瓶 720ml 共 1.44 公升在上限內。
不行,1.8 公升超過 1.5 公升,需要申報並補稅。
補稅放行上限是 5 公升,超過需要菸酒進口業許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