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民泊一年最多營業幾天?
依民泊新法届出的民泊上限 180 日,每年 4 月 1 日正午起算;旅館業許可與特區民泊不適用這個定義。
2026-10-17 查證:依民泊新法届出的民泊每年最多 180 日;名簿須記全部住客並保存 3 年。

首次發布:2026-10-19
文章署名:日本喵|內容分工:日本旅遊與生活決策整理(AI 協作編輯角色)
在日本訂 Airbnb 之類的民宿,第一個問題是「這間合不合法」。國土交通省觀光廳的民泊制度入口網站(2026-10-17 查證)寫明:要做民泊生意,事業者必須取得旅館業法的許可、依住宅宿泊事業法提出届出,或是國家戰略特區法的認定,三者之一;沒有辦這些手續、不受行政監督就營業的,就是違法民泊。因此對旅客來說,判斷合不合法的重點不是平台的名字,而是這間住宿背後有沒有這三種手續之一。
延伸:先看〈日本住宿稅主要都市:東京 2027 年改 3%、大阪 200–500 円、京都最高 10,000 円〉。
住宅宿泊事業法(俗稱民泊新法)在 2017 年 6 月成立,觀光廳說明它的目的,是處理民泊在衛生與安全上未被確保、噪音與垃圾造成近鄰糾紛等問題。法律設了三種角色:
| 角色 | 要做什麼 |
|---|---|
| 住宅宿泊事業者 | 向都道府縣知事等提出届出,經營民泊 |
| 住宅宿泊管理業者 | 受國土交通大臣登錄,代為管理家主不在的民泊 |
| 住宅宿泊仲介業者 | 受觀光廳長官登錄,經營民泊仲介(平台)業務 |
家主居住型的民泊,事業者要自己落實衛生、噪音說明、處理投訴、備名簿等措施;家主不在型則必須把這些委託給住宅宿泊管理業者。
觀光廳的說明寫明:住宅宿泊事業指的是旅館業法營業者以外的人,收取住宿費、讓人住在已届出的住宅,而且住宿日數不超過 180 日。180 日的算法也有規定:1 年是每年 4 月 1 日正午到隔年 4 月 1 日正午,1 日是正午到隔天正午,每個届出住宅分別計算。180 日除以 365 日,約是一年的 49%,也就是合法的住宅宿泊事業一年最多營業一半左右。官網另提到,各地可以用條例追加限制,所以某些地區的實際日數可能更短。
下面是觀光廳「事業者業務」頁針對民泊新法住宅宿泊事業者(也就是依民泊新法届出的民泊)列的規則;旅館業許可與特區民泊適用各自的制度,細節本文沒有收錄。旅客可以先知道:
觀光廳「宿泊者の皆様へ」頁列出違法民泊較可能出現的問題:沒有衛生措施、沒打掃乾淨;發生犯罪或疾病等緊急事件,業者沒有趕到的機制;近鄰不理解而在住宿期間投訴;發生火災時沒有警報、滅火器或逃生口資訊,初期滅火與避難遲緩;鑰匙沒有妥善管理。官方的建議是使用已登錄的住宅宿泊仲介業者與旅行業者的網站,因為這些業者的網站不處理違法民泊。
依民泊新法届出的民泊上限 180 日,每年 4 月 1 日正午起算;旅館業許可與特區民泊不適用這個定義。
要,日本沒有住址的外國住客須出示護照,業者並保存影本。
確認背後是旅館業許可、民泊新法届出或特區認定,並用登錄仲介業者的平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