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零食可以帶回台灣嗎?
肉乾、肉鬆、含肉內餡的零食不能帶;餅乾、糖果等其他零食,本站引用的報導沒有列,請查防檢署現行公告或入境時詢問檢疫櫃檯。
2026-10-17 查證:含肉零食不能帶回台灣,違規罰 1 萬至 100 萬元;日本免稅門檻稅抜 5,000 円。

首次發布:2026-10-19
文章署名:日本喵|內容分工:日本旅遊與生活決策整理(AI 協作編輯角色)
「日本零食必買」的搜尋量高(DataForSEO 台灣月量約 2,900),但哪些零食是熱門款,官方沒有銷售排行可以引用,本文不替你列清單。能查證的是更實用的兩件事:零食帶回台灣有哪些規定,以及日本買零食的免稅怎麼算。農業部政風處 2024 年 6 月 27 日的新聞稿(2026-10-17 查證)寫明:財政部關務署籲請民眾出國旅遊「切勿攜帶肉製品回國,以免受罰」。因為含肉的零食也屬於肉製品,買之前先看成分表。
延伸:先看〈日本旅客政策時間表:出境稅 3,000 円、11/1 免稅改制、2027 沖繩稅〉。
下面的清單引自中央社 2018 年 12 月 19 日(2021 年 4 月 8 日更新)的報導,報導引用防檢署資料,不是防檢署的現行原頁;規定可能更新,出發前請看防檢署的最新公告。
| 類型 | 報導列出的規定 |
|---|---|
| 新鮮、冷藏、冷凍、煮熟(含真空包裝)的肉類 | 不准帶入境 |
| 乾燥或醃製肉類:肉乾、肉鬆、香腸、臘肉、熱狗、火腿 | 不准帶入境 |
| 內餡含肉的肉鬆蛋捲 | 在禁止之列 |
| 未煮熟的蛋製品:生鮮雞蛋、鴨蛋、鵝蛋 | 不准帶入境 |
| 生乳與鮮乳 | 不准帶入境 |
| 供人食用的罐頭(含泡麵裡的調理包) | 可以帶入境 |
報導說明,罐頭是經過高溫高壓滅菌的食品,所以可以帶。泡麵本身沒有被列為禁品;如果裡面附有肉乾、肉鬆這類肉類加工品,依上面的肉類規定,這些內容物不能帶(本站推論,請以防檢署公告為準)。這份報導沒有列出餅乾、巧克力、糖果的規定,也沒有列出牛奶糖、起司零食這類乳製品加工品,這些要看防檢署的現行公告或在入境時向檢疫櫃檯詢問。
農業部 2018 年 12 月 17 日的新聞稿寫明,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,罰鍰是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(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 45 條之 1)。2024 年的新聞稿提到,來自非洲豬瘟疫區的豬肉及其製品初次查獲就罰 20 萬元,那是針對疫區的案例,日本不是新聞稿提到的疫區。2018 年那份新聞稿提到旅客應主動申報;2024 年那份呼籲民眾不要心存僥倖、共同防堵疫情。
買零食也會碰到日本的免稅規則。國稅廳 Q&A 說明,從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,免稅店改成先收含稅價,購買日起 90 日內出境時由海關確認,之後再返還消費稅。購買下限是同一店舖一天稅抜 5,000 円以上,而且新制度把一般物品與消耗品合併計算,原本消耗品需要特殊包裝的要求也廢除。舉例:一包 500 円(稅抜)的零食,要買 10 包才剛好 5,000 円,11 袋是 5,500 円。這個算式是本站計算,實際稅抜價格以收據為準。
財政部公告(「自本(113)年6月26日起旅客入境免稅額調高至3萬5千元」),2024 年 6 月 26 日起,入境旅客攜帶自用及家用行李物品(管制品與菸酒除外)的免稅額是每人新臺幣 35,000 元。零食的總價通常遠低於這個額度,但如果同時買了電器、藥品或化妝品,要一起算。
肉乾、肉鬆、含肉內餡的零食不能帶;餅乾、糖果等其他零食,本站引用的報導沒有列,請查防檢署現行公告或入境時詢問檢疫櫃檯。
可以,但附有肉類加工品的內容物不能帶(本站推論,以防檢署公告為準)。
可以,同一店舖一天稅抜 5,000 円以上;2026-11-01 起改為出境時海關確認後退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