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買電器回台灣要補稅嗎?
自用物品完稅價格在每人 35,000 元內免稅,超過要走紅線檯申報。
台灣入境自用行李免稅額每人 35,000 元(2024-06-26 起),手機平板個人 5 部內免證。

首次發布:2026-10-19
文章署名:日本喵|內容分工:日本旅遊與生活決策整理(AI 協作編輯角色)
日本買電器(相機、耳機、小家電、手機配件等)要先搞清楚的,是回台灣要不要補稅。財政部全球資訊網的公告(2026-10-17 查證)寫明:自民國 113 年 6 月 26 日(2024-06-26)起,入境旅客攜帶自用及家用行李物品(管制品與菸酒除外)的免稅額,調高為每人新臺幣 35,000 元;有明顯帶貨營利行為,或經常出入境且有違規紀錄者不適用。網路上寫 20,000 元的文章是舊資料。超過免稅額的自用物品,完稅價格超過部分要主動走紅線檯申報。
延伸:先看〈日本年末購物季:免稅新制 5,000 円門檻與初売り贈品特例〉。
| 項目 | 規定(官方頁面) |
|---|---|
| 自用行李免稅額 | 每人 35,000 元(2024-06-26 起),菸酒與管制品除外 |
| 含 WiFi/藍牙的手機、平板、遊戲機等 | 個人攜帶未逾 5 部且自用,得免證輸入(臺北關引用 NCC 規定) |
| 經濟部應施檢驗資訊設備 | 同規格型式總金額 1,000 美元以下,或超過 1,000 美元但數量未逾 5 件,得免申請商品檢驗合格證書 |
財政部說明,所謂「經常出入境」,是 30 日內入出境 2 次以上,或半年內入出境 6 次以上(該說明引自 2021 年舊稿,當時免稅額為 2 萬元,這個認定標準是否沿用,請以最新公告為準)。
財政部公告寫明,自用物品完稅價格超過免稅額,應主動走紅線檯申報;若帶貨性質的物品,不屬於自用,必須以公司名義按一般貨物辦理進口報關。臺北關另說明,走綠線卻沒有申報,被查獲的應稅物品依海關緝私條例第 39 條第 1 項沒入。所以大件家電或多台相機,要先算總價值是否超過 35,000 元,超過就走紅線,並把發票或收據留好,方便海關核對價格。完稅價格要如何換算成新臺幣,請以海關現場計算為準,本文不給換算數字。
日本購物的退稅制度也在 2026 年 11 月 1 日改版。國稅廳 Q&A 說明,新制度下免稅店先收含稅價,旅客在購買日起 90 日內出境時由海關確認,之後返還消費稅;最低購買額仍是同一店舖一天稅抜 5,000 円,且一般物品與消耗品不再分開計算。電器屬於一般物品,在新制度下也適用同樣的下限。11 月 1 日前買的人,看店家現行流程。
自用物品完稅價格在每人 35,000 元內免稅,超過要走紅線檯申報。
含 WiFi 或藍牙的手機、平板,個人攜帶未逾 5 部且供自用,得免證輸入。
只有經濟部公告的應施檢驗資訊設備適用:同規格型式總金額 1,000 美元以下,或數量未逾 5 件,免申請檢驗合格證書。